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纪律要求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后方可请假,书面发言内容由支委成员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人员。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半年来个人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根据本支部在日常工作、学习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并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人员或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学院党委。
五、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求
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不能缺席。 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六、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根据党内生活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七、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召开支委会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院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学院党委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学院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如需公布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九、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
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学院党委要派人参加,掌握情况,进行指导。学院党委对各学生支部执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进行检查、通报,总结交流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未经学院党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与批评教育。